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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立项公示

  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方式向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◆★★■◆★,以便核实查证。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■★、工作单位★★★◆■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(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)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
  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经选题发布◆■、申请受理、资格审查、严格评审等程序产生,根据《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◆◆,现将

  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■◆。公示期为9月9日至9月13日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■★★★◆,请以书面方式向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反映,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◆■★★★,以便核实查证。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(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),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■★◆◆。